單位公告 |
單位公告為維護校區安全,惠請各單位配合辦理事項。
事務組公告發文日期:107.05.10 發文字號:逢總事字第1070510031號 聯絡人及電話:陳志雄(分機2332) 主旨:惠請 各單位配合辦理事項。說明: 一、為維護校區安全,防範教學儀器設備失竊,惠請 各單位共同加強下列各項措施:(一)各單位貴重儀器、電腦等設備,務請妥加保管。(二)各單位辦公室門窗於假日前,請派人檢查後關好上鎖。(三)實習工廠、實驗〈習〉室、製圖室,如在假日期間仍需使用時,請派指導老師在場負責,並請事先通知事務組。(四)各教室除需上課者外,假日一律關閉,未經事務組同意,請勿擅自開門。(五)各單位易燃〈爆〉之危險物品與藥品等均請於假日前妥善處理,以不存放校區為宜,避免發生意外。(六)事務組應全面檢查各樓、館之門鎖是否完好,並配合門禁監視之管理措施執行。(七)事務組及營繕組之修繕人員進入樓、館內,應配帶服務證或臨時出入證,並於施工前通知管理人員開啟門鎖進入,不得擅自撬開門鎖進入施工。(八)各單位如有工程施作,請依程序提出申請,俟核准後請施工廠商依本校之規定進行施工。二、敬請 惠予配合辦理。總務處 事務組 陳志雄 敬啓 分機:23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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