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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公告106學年度第2學期校本部機車停車證第2次抽籤公告
逢甲大學總務處事務組公告 107 年1月4日 主旨:一○六 學年度第 二 學期學生Tag機車停車證第2次抽籤說明。 說明: 一、校本部第二次學生機車停車證抽籤,一律採網路登記申購,申購人『需具備機車駕照,得以申購Tag機車停車證(Tag電子式感應),機車並應先通過「機車排氣定期檢驗」,未通過者不得購買停車證』。 二、網路申購請由逢甲人資訊服務入口網站登入網址https://myfcu.fcu.edu.tw,登入後在左方選單校園生活→交通→校本部機車證抽籤申請 三、第一次申請登記車證已中籤者,禁止重複申請。領證時限原申請者辦理,禁止代抽籤、轉讓車證等情況。 四、第一次申請而未中籤者,將保留第一次抽籤之申請紀錄至第二次抽籤作業,無需再次登記。 五、機車Tag停車證申購採由電腦分區隨機抽籤方式(每人限購一張停車證)。依抽籤結果停放至專區停車場(如:第一機車停車場、體育館B1機車停車場),不得跨(校)區及跨停車場停放,申購時請填寫停車分區優先順序,如A、B、C區或B、A、C區。 六、第二次剩餘車證抽籤名額,依照第一次抽籤之後的剩餘名額。 七、作業時程:
八、繳費及領證: 1.申辦停車證須進行抽籤,中籤學生須繳交場地清潔維護費300元/學期。 2.申請採由填選志願,申請時請填寫停車分區優先順序,如A、B、C區或B、A、C區。由系統進行隨機抽籤,若未選填或重複選填志願順序,將無法進行抽籤。 3.停車證限申請者本人及原登記車輛辦理登記,須攜帶申請者之學生證、駕照、行照以供備查。車輛無貼上學期Tag者、貼過Tag有更換過車輛者,領證時須將車輛騎至指定地點辦理,若車輛無法到場恕不受理領證。 4.Tag感應貼紙繳費時由專人張貼於特定位置,如蓄意轉貼損壞或有遺失恕不補發。 5.中籤者若未於領證期間內完成繳費貼證,將視同放棄中籤權益。 6.中籤並已繳費者,若欲放棄權益,應於發證日起兩週內至第一機車停車場管理處完成退費。 7.學期內換車者,請將貼有Tag停車證之車輛騎至第一機車停車場管理處換發,並繳交貼證工本費100元。 8.Tag進出場感應異常時,請洽詢管理人員協助後續檢測,不得任意拆除Tag貼紙,因上述個人行為造成Tag感應貼紙失效時,車主需另自行負擔Tag張貼工本費100元。 九、若有違反下列事項者,將通報教官室依相關規定處理並取消停車資格: 1.將Tag停車證借予他人或私自仿冒者,經查獲並沒收其Tag停車證。 (偽造Tag停車證己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、及民法營業損失賠償等刑責,請勿觸法。) 2.未依規定時段與規定停放區域違規停放機車者,經管理單位告發多次而無改善者。 3.凡未戴安全帽及違反交通安全規則經教官登記者。 4.機車Tag停車證嚴禁私下轉讓及販售(販售人如偽造車證經查獲,將連帶沒收及取消相關車證停車資格,請勿購買來路不明車證) 十、校園停車專案辦公室承辦人:林德昌先生 分機:6501、66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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