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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NGLISH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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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輛管制
(一)來賓通行証申請流程 一、對象:與本校有關業務性之政府、學校單位、本校殘障同學接送〈一學期6個月〉及各單位邀請會議、 演講貴賓〈短期一至二天〉。 (二)車輛管制 一、本校校園道路週邊設有汽車平面停車位,人言大樓地下室設有平面停車位,商學大樓地下室設有汽車機械式停車位,及機車停車位。 二、機車停車位,第一校區有3000個,第二校區1110個。 三、另向民間租地闢建福星停車場(位於福星北路)採外包管理方式委由協固(嘟嘟房)公司經營及管理,可停放汽車56輛、機車800輛。 四、為鼓勵師生騎腳踏車上、放學,近年來特在校園內新闢三個腳踏車停車場,供師生免費停放,可停440輛。 五、由於校園停車位不敷實際需求,如遇正常上課、上班時間,舉辦大型活動,均須借校內球場作為停車場,或洽借學校附近河南停車場,以供來賓停車。 六、大型慶典活動,為使來賓停車順利,均預先妥為規劃校內型車路線,派人沿途指導駕駛人行使。 七、校外逢甲商圈週邊道路,台中市政府已劃設汽、機車停車位,自91年11月01日起實施停車收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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